2023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下面我们要介绍的是关于2023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的文章,和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对应的内容,如果想详细的了解,不防就跟着我们的介绍向下看吧。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时间
2023年3月初(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根据1月15日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技能考试校际联考会议精神,陕西省2023年职教单招本科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打印准考证:2023年2月23日9:00至25日18:00。考试时间:2023年3月初(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每考生ZUI多只能报考3科(含3科),网上报名:2023年1月28日9:00至30日18:00。
2023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3年单招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10,在陕招生代码:812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陕西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历经70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733人,现有专任教师577人,高级职称194人、中级职称23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29人,双师素质”教师20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煤炭行业职教名师1人、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8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教学名师2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教师14人,职教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1个教学院(部),开设各类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 高水平专业群 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 双高计划 ”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 一流专业 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学校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029-33665101、029-33665102、029-33665103
传真:029-33665100
医学校区:029-83958124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向社会公布。 我校2023年组织实施的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类有: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医药 卫生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财经 商贸大类,涵盖10个专业大类。
第九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已向我校提出申请的考生于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1:00前登录学校招生网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登录初始密码为666666),按照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缴费、打印准 考证 ,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对申请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普高生)和“三校生”统一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3年3月11日在学校进行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成绩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各学校组织考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100分,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3年3月11日14:00-18:00、3月12日8:30-18: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兴趣,甄别职业方向,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
通过笔试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通过现场相关技能考核进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两项合计满分300分。
第十五条 学校于2023年3月22日17:00之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首次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2023年4月6日9:00至10日17:00之间,将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递补预录取名单。
递补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4月7日至8日17: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 新生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普高生”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预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省招办提供的体检信息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录取专业就读的同学,学校将调整到相应符合专业就读。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有专业就读的同学,学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如果参加我校录取,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以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 :6500元/年
双高专业:7150元/年(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煤田地质勘查、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住宿费:800元/年,950元/年(带卫生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特困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学校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生提供劳动岗位按月发放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0917-3328888。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处炎帝故里、青铜器之乡-宝鸡市,是2015年11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由创办于1986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与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合并改制组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2003年被人社部和工信部确定为国家电子与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4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院校,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陕西省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示范实训基地。
2008年牵头组建陕西电子职教集团,2015年牵头组建宝鸡市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是国家和陕西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院校。
2018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315亩,设有6个二级院系,开设三年制普通高职专业17个、五年制高职专业11个;教职工290余名;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化传统:
厚德出自《周易》中的卦辞: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主意是大地的气势宽厚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以深厚的德泽育人利物。强技出自魏源的《海国图志》所提到的编书目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引申意思是学习他人的先进本领强大自己、制服他人。
立身即为人、处世、安身、立足。《孝经·开宗明义》讲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立业即建功立业、成就事业。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西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现有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320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 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7个专业,其中“ 双高计划 ” 高水平专业群 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gfxy.com
招生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工作组(含录取组、监督组和考试组)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审议招生宣传总体方案,制定录取原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录取组负责各类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保障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和 新生 入学后资格复查工作;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及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监督。考试组负责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负责招生工作日常具体业务,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 财经 会计类、测绘地理信息类、道路运输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类、公共管理类、航空装备类、化工技术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等26个专业类,57个专业及方向。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同时需要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院校申请
2023年3月3日9:00—3月9日17:00,登录()陕西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专业填报、确认及考试报名
考生申请我院后,请于2023年3月3日12:00—3月10日12:00之间,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进行专业填报(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考生专业填报后,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考试报名费在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或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网上自主交费确认。
第十四条 准 考证 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交费后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按时打印准考证,如未及时打印也可以于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招生办打印。
第十五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联考,一张试卷分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100分,共3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进行测试,测试标准将提前在招生网上公布。普高生采取 面试 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现场评分,总分300分。“三校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核心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00分。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乘务方向)专项测试: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项测试;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一定要填备选专业,以备专项测试未通过而导致的专业调剂问题,该专业招生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3月11日8:30-11:30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3年3月11日下午(以准考证或现场安排为准)
考试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北校区),学院不在校外设置任何分考场。
第十六条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一)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17点之前,学院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考生来校申请和预录取时间为4月6日9:00—10日12:00。
(二)我院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3月30日15:00前(具体以招生网通知为准),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4月17日15: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新生原预录取状态转为正式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普高生和“三校生”总成绩均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总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第二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 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5个专业 学费 为715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
住 宿:以六人间为主,费用为850-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ZUI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哪些专业,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以下是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供大家参考。
1、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学校名称 层次 专业名称 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工程技术 2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智能建造技术 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程造价 4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设工程管理 5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控技术 6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 8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智能控制技术 9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气自动化技术 1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2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新能源汽车技术 1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电子技术 14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铁道工程技术 15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16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1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18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9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22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 24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软件技术 26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媒体技术 2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技术 28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云计算技术应用 29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0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1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动漫制作技术 32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现代通信技术 33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会计 34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5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介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Shaanxi Institute of Mechatronic Technology)简称陕西机电职院,位于宝鸡,是国家电子与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院校、国家和陕西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院校。
1986年,国家级重点中专、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成立;1993年,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成立;2008年牵头组建陕西电子职教集团;2015年牵头组建宝鸡市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2015年11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与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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