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西安财经大学2021招生目录)

admin 2年前 (2023-04-07) 阅读数 372 #大学

下面我们要介绍的是关于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的文章,和西安财经大学2021招生目录对应的内容,如果想详细的了解,不防就跟着我们的介绍向下看吧。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 财经 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680

第四条  学校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名称具印。

第九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 工作 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计划,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或顺序 志愿 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分配专业是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 录取分数线 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新 高考 录取政策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学校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ZUI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人数限制,对所有进档的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如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冲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2022级普通本科生收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 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二二年三月

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

2023年西安 财经 大学 艺术 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 校招 生录取 工作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 陕西 省人民政府举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四个校区,学校法定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 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 毕业 颁发毕业 证书 ,达到学校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 毕业生 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入学 考试

第八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播音编导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类。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 志愿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 高考 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六章 专业水平复核

第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学校对当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新生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水平复核。

第七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四条 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ZUI新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详见学校当年收费公示。

第十五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学校当年奖贷学金公示。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邮编: 710100;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29—81556128;西安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西安财经大学成人高考好考吗?

西安财经大学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ZUI后的选择。

1、西安财经大学简介 西安财经大学,坐落于西安市,主管主办部门是陕西省,西安财经大学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西安财经大学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 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西安财经大学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ZUI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ZUI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西安财经大学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另外,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财经大学成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3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函【2021】8号),西安财经大学与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自2021年起开始联合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MOE61DE2A202164N)。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代码020301KH,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为四年,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前3年在西安财经大学就读(办学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4年在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就读(办学地址为德国波恩市)。

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达到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1556128;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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