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

admin 2年前 (2023-04-21) 阅读数 790 #大学

今天我要分享的文章是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同时呢也对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进行说明,希望在下面的介绍中,能得到您想要的内容,咱们现在开始往下面说吧!

陕青院是西安什么学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一个非常棒的,而且学到很多知识。是公办学校,宿舍环境也不错。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古都西安,与陕西省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既举办高等拆肆雀职业教育,又承担陕西省共青团干部及其旅早他青少年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任务。

学院由1952年创办的陕西省团校发展而来。1984年在团干部短期培训的基础上正式举办大学专科教育,1988年创建陕西青年干部学院。

学院由1952年创办的陕西省团校发展而来;1984年在团干部短期培训的基础上正式举办大学专科教育;1988年创建陕西青年干部学院。

1994年更名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同时保留了陕西省团校的性质、任务和校名;2003年开始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正式转制成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据2022年8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含光、长安两个校区,下设9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三年雹厅制高职招生专业38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3个。

陕西2023年单招有哪些学校?

1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3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6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7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8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9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1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2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3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橘耐院态伍郑

14 西安外事学院

15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16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7 西安培华学院

18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19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1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2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3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4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5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6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7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8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9 西安欧亚学院

30 西安思源学院

31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32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33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34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35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36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37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38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39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40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41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42 西安工商学院

4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44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45 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46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4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8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9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帆颂

50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51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52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53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54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西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现有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320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 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7个专业,其中“ 双高计划 ” 高水平专业群 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乱尘蔽造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gfxy.com

招生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工作组(含录取组、监督组和考试组)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审议招生宣传总体方案,制定录取原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兄顷;录取组负责各类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保障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和 新生 入哗州学后资格复查工作;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及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监督。考试组负责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负责招生工作日常具体业务,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 财经 会计类、测绘地理信息类、道路运输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类、公共管理类、航空装备类、化工技术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等26个专业类,57个专业及方向。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同时需要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院校申请

2023年3月3日9:00—3月9日17:00,登录()陕西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专业填报、确认及考试报名

考生申请我院后,请于2023年3月3日12:00—3月10日12:00之间,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进行专业填报(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考生专业填报后,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考试报名费在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或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网上自主交费确认。

第十四条 准 考证 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交费后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按时打印准考证,如未及时打印也可以于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招生办打印。

第十五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联考,一张试卷分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100分,共3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进行测试,测试标准将提前在招生网上公布。普高生采取 面试 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现场评分,总分300分。“三校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核心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00分。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乘务方向)专项测试: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项测试;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一定要填备选专业,以备专项测试未通过而导致的专业调剂问题,该专业招生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3月11日8:30-11:30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3年3月11日下午(以准考证或现场安排为准)

考试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北校区),学院不在校外设置任何分考场。

第十六条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一)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17点之前,学院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考生来校申请和预录取时间为4月6日9:00—10日12:00。

(二)我院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3月30日15:00前(具体以招生网通知为准),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4月17日15: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新生原预录取状态转为正式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普高生和“三校生”总成绩均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总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第二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 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5个专业 学费 为715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

住 宿:以六人间为主,费用为850-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ZUI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3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财经 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工作 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逗悄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 证书 :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学校设有8个 二级 学院,开设39个专业,形成了财经商贸大类等专业持续备受青睐,电子与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等专业持续升温, 医药 卫生大类、旅游大类、文化 艺术 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 体育 大类等新兴专业深受喜爱追捧的新格局。学校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轴心,通过合理的 专业设置 体系、一流的创新 创业 教育孵化基地及雄厚的实训条件、全方位的校企合作实践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学校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只在陕西省内开展,所列招生专业均招收 高考 统考文史类、 理工 类和“三校生”单招类考生。招生专业ZUI终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完全相同。

第四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凡数岩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10日12:00登录学校招生网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平台(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登录初始密码为666666),按照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缴费、打印准 考证 ,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申请我校单独考试薯指御招生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均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

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在一份试题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3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数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分数为200分。总分300分。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3年3月11日、1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1日上午8:30—11:30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3月11日下午及3月12日分批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将于2023年3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招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预录取结果,根据省招办要求,我校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在学校招生网或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第十八条 已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为方便考生办理报到手续,3月23日至3月26日我校在各县(区)设立报到注册点,3月30日17:00前也可在学校进行报到注册,报到注意事项及报到注册点分布详见学校通知。

第十九条 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我校将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结果将在4月10日前公布,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3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取消其被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高考统考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工艺美术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学费 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均为65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 新生 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3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山薯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9-38028999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总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现代化课堂、国内领先的高新科技一体化实验室集群,智能化、产学研一体的现代化校园正引领学院向国际化大学标准迈进。

学院 学习 德国高新技术人才理念,培育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强、具备复合交叉知识结构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财经 商贸大类、教育与 体育 大类和文化 艺术 大类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新科技学科专业群。学院目前已经形成西安 理工 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领衔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为核心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院80余个实验室组成的校内实验 实习 基地,学生实践教学得到保障,动手能力强,在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

学院与中国百强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等30余家企业签署 就业 合作协议,学生实习合作协议、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协议,保障学生就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陕西 省西安市西咸新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办等部门组成,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旅唯搜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我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等7个专业大类共28个专业。

第十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拆历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对“普高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400分),满分600分;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400分),满分600分。

第十四条 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3年3月11日至12日在我院进行现场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 考证 ,并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 面试 ,笔试200分,面试200分,总分400分。主要从考生品质与学习态度,志向与兴趣爱好,文体艺术口才等特长、独立性和实践性及组织能力等诸方面综合能力和职业技能进行综合测试。

(二)三校生。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30-11:30、14:00-16:00两场。满分20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文化素质测试,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笔试+操作考试”的形式,满分4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200分,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200分,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9: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办法,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折合成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成绩库,并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六条 我院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00,我院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库中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

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如果我院招生计划仍有缺额,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学院将在已上报成绩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录取,并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在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招收条件的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对考生免试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

第十七条 首批录取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的 新生 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为4月17日17:00前。

第十八条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400分),总分6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类划定 分数线 进行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200、180、160、14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总和取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400分),总分6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类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

对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考核。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于 高考 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对进档的学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普高生”和“三校生”统一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 学费 ”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并发放补助200元—100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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